2013年3月26日,美國商務部發(fā)布公告,對原產于中國的蘑菇罐頭作出反傾銷新出口商復審終裁,由于申訴方山東銀豐珍稀菇有限公司(Yinfeng Rare Fungus Corporation Ltd.)不符合提起新出口商復審條件,因此取消此次新出口商復審。
1998年2月2日,美國商務部發(fā)布公告,對原產于中國的蘑菇罐頭進行反傾銷調查,涉案產品海關編碼為20031027、20031031、20031037、20031043、20031047、20031053和0711904000。1998年12月18日,美國商務部對該案作出反傾銷終裁,裁定中國涉案企業(yè)的傾銷幅度為123.16%~198.63%。2012年4月2日,美國商務部對該案進行第18次反傾銷新出口商復審。